华南地区首家国家级水泥检测服务平台获批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在广东省清远市建立国家水泥及制品质检中心,这将填补华南地区没有国家级水泥检测服务平台的空白。
历时三年,调研审批
2006年1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我市紧紧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提出了在清远建立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设想。2007年国家级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进入申报程序。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质监局等专家调研组多次亲临我市调研指导。2009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调研组对我市的筹建基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正式批准在我市筹建该质检中心。市领导高度重视,省长批示支持
市委市政府对筹建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高度重视。市领导陈家记、何炳华等于2006年12月15日会见了到我市调研的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天生,并就建立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远)事宜提请广东省质监局协助我市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该项目。
2007年市政府将筹建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国家级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申报程序。随后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组织保障、资金支持、土地支持、给予优惠政策和设立技术创新奖等五项具体措施,大力推动筹建工作。
市委书记陈家记、市长徐萍华和市委常委、副市长温镜潮等领导对项目申报工作特别关注。陈家记还亲自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徐萍华亲自与质监部门研究申报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亲自跑广东省质监局、省政府协调有关工作,亲自向黄华华省长汇报。黄华华省长作出批示,给予大力支持。根据黄华华省长与原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签订的“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高广东产品科技竞争力”的《备忘录》有关条款,如果清远成功申报建立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政府将给予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设备采购资金。
十八个月高标准建成投产
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总体要求规划设计,总投资53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亩,配备国内外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该中心建成后,将达到国内“四个一流”:即一流的检测平台、一流的技术设备、一流的技术人才、一流的检测能力,在国际同行业检测机构中处于领先水平。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批复要求,该项目要在批复文件下达3个月内完成筹建任务书、落实投入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通过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质检中心检测能力将覆盖水泥及制品95%以上
该中心是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在原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清远)检验站的基础上申报建设的一个项目,已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建成后,其所有项目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能力将覆盖区域内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所涉及的所有水泥及制品95%以上的检验项目。该中心的建成,将为周边地区乃至全国水泥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国家水泥及制品质检中心的落成,标志着水泥产业发展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水泥产业做大做强,而且有利于扩大清远知名度、提升清远形象、成为清远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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